被譽為「領導學之父」的華倫‧班尼斯說了一句名言:「領導者做對的事,管理者把事情做對。」一語道破領導和管理的差異。
班尼斯曾被《華爾街日報》封為「管理學界十大意見領袖」之一,同時也是四任美國總統的諮詢顧問。
他並不相信領導是天生的這種看法,反而強調領導是一種可以學習、磨練的能力。
班尼斯出身藍領階級,看到父親終日陷於工作的勞苦,「忙得像翻轉輪子的小倉鼠」,一輩子做各種勞力工作、還是不得翻身。他決心走不一樣的人生道路。
他年輕時擔任陸軍軍官、參與二次世界大戰,隨後進入大學就讀,就那裏他遇見恩師道格拉斯˙麥葛瑞格,啟蒙他對於組織領導的眼界,人生的轉類點由此開始。
儘管當時他當時數學不佳、甚至被校內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譏為「不可雕的朽木」,他依然憑著對於成功的渴望,努力不綴,取得終身教職。
班尼斯建構自己的領導理論後,離開劍橋大學、轉往辛辛那提大學擔任校長,並成立領導學院,成功帶領學校組織「做對的事」。
班尼斯指出,領導者和一般人的最大不同,在於領導者能超越過去生命經驗的總和,擁有自己獨創的新見解、新做法。這個能力無法靠模仿他人而來,也不是靠長輩或長官指導而來,完全得靠「自我指導」。
班尼斯指出,一個好的領導者必須要能:
1.把握夢想、駕馭夢想
2.容忍錯誤
3.喜歡對談、喜歡實話
4.愛聽不同意見
5.具備諾貝爾獎得主的要素:樂觀、忠誠和希望
6.善用畢馬龍效應 (自我暗示、心想事成)
7.具有某種感性
8.有耐心、眼光長遠
9.了解平衡原理
10.善於建立聯盟和夥伴關係
班尼斯研究過無數領導者後發現,無論是年輕或年長的領導者,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特質 – 適應力。真正的領導者靠這項特質,靈活做出決策,超脫因為經驗而帶來一次又一次挫折與損失、重整旗鼓,直到成功。